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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注册公司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来源: 松江注册公司    日期: 2018-09-21    文字大小:      

1、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二) 产权转移书据……”,且在该条例的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文)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综合以上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如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比例为股权转让合同额的万分之五,纳税义务人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人,无论是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均需要交纳印花税。

2、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九、 财产转让所得……;” 、第五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的收入额-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因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所得人(一般为转让方),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三) 转让财产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的法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将股权转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然后统一计算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高新技术企业为15%,),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仍然需要扣除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3、营业税(原不征,现已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的内容;自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且在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故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无需交纳营业税。

4、增值税

自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行为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并未包括股权转让行为,现行法律规定中也无相关规定,参考宁波市国税局的回复“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故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无需交纳增值税,但是对转让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制股另有规定。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交纳印花税与所得税,其中所得税的税率较高,有很大的税费支出,相比于公司而言,股权转让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制度一直不完善,进而因此引起了争议与困惑,故国家税务总局于年12月7日发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规制,之后的文章,小编会重点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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